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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陳界良、江詩筑╱綜合報導】

台中高分院昨天判決苗栗縣第一選區議員許櫻萍、呂明亮、張志宇等3人當選無效定讞,創下苗栗縣地方自治史紀錄。苗栗縣選委會說,將依法辦理遞補,第一選區落選頭無黨籍胡忠勇、民進黨籍詹運喜、國民黨籍徐集明等3人可依序遞補,待收到判決書10日內會公告遞補當選人名單。

胡忠勇等3人依序遞補

苗栗縣第18屆議員選舉,第一選區包括苗栗市、公館鄉、頭屋鄉,應選出9席議員,國、民、無黨籍等3名議員當選無效、另外遞補3人也是國、民、無黨籍,在政黨席次上並未更動。但同一選區有3位議員被判當選無效,在苗栗地方自治史卻是破天荒。呂明亮昨回應司法不公,有錢就判無罪、沒錢判有罪,盼司法加速改革,許櫻萍及張志宇議員昨手機都關機,無法聯繫。

民進黨籍縣議員許櫻萍在2014年苗栗縣議員選舉期間,其鄒姓輔選幹部涉將1萬元交給張姓鄰長,以每票500至1000元向選民買票,經同選區候選人詹運喜、胡忠勇提當選無效之訴,一審判許櫻萍當選無效,許上訴,台中高分院駁回,當選無效確定。

許櫻萍呂明亮上訴被駁

同選區縣議員國民黨籍張志宇、無黨籍呂明亮,也被控樁腳買票賄選,其中公館鄉林姓鄰長以8000元現金,用每票500元為張志宇買票;呂明亮則涉將3萬元透過鄒姓樁腳,轉交給吳姓市民代表向選民買票,林、吳賄選刑事部分均被判刑,詹運喜也對張、呂提出民事當選無效之訴。

張志宇被認定知情改判

苗栗地院判呂明亮當選無效,但張志宇當選有效。經詹、呂提出上訴,台中高分院駁回呂的上訴,當選無效確定;但認定張志宇對於林姓鄰長買票應知情,競選團隊、親友與樁腳的違法行為,在民事上應歸屬於候選人,依《選罷法》120條規定,改判張粉碎機志宇篩選粉體混合機當選無效。

苗栗縣選委會說,因縣議員為複數選舉,依照選罷法規定,只要符合該選區最低當選票數的1/2以上就具有遞補資格,該區最低當選票數為5378票,因此胡忠勇4943票、詹運喜4773票、徐集明的4340票都符合遞補資格。

縣選委會表示,待收到判決書10日內會公告遞補當選人名單,不過宣誓及就職時間則需由苗栗縣議會通知及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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